[1981年6月1日(昭和56年),新的抗震標準」的頒布,據說之後建造的建築物具有出色的抗震性能。
然而,施工工作是在獲得建築許可證後才開始的,因此一些建築物可能是按照舊的抗震標準建造的,儘管它們是在1982年上半年竣工的。
就公寓而言,這取決於大小,但即使是相對較小的建築物通常也需要大約一年到一年半的施工期。因此,即使1981年6月獲批建設,最早也要到1982年夏秋兩季才能竣工。
對於1983年後竣工的公寓來說,該建築符合新抗震標準的可能性很高。不能說是1982年(昭和57年)竣工的。
購買時,最好檢查施工認證期限。
如果購買符合新抗震標準的房產,地震風險會降低,但地震災害風險永遠不會消除。除了在選擇房產時徹底遵循上述準則外,在持有期間考慮自願購買地震保險也是一個好主意。
*2015 年 10 月 1 日之後購買的房地產的住宅火災保險費有所增加。地震保險也計劃從 2017 年開始漲價。
雖然這是不可避免的,但對投資者來說並不是一個好消息,因為近期地震災害和大規模水災的反覆導致保險索賠增加。
此外,最長註冊期限為10年,因此即使您獲得30年的貸款,您也將無法再在整個期限內註冊。
這意味著運行成本每10年增加一次,因此在選擇房產時有必要考慮到成本的增加。
在我們的研討會上,我們還討論了災難發生後可以考慮的退出策略的差異,例如擁有隔間房產和擁有整棟建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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